根據審計署駐長春特派辦《審計報告》(審長春特報〔2022〕2號)提出在分配財政部下達自治區財政廳2021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欠發達國有農場鞏固提升任務方向)6736萬元時,財政廳、農牧廳未按規定的因素法分配部分資金,而是依據農業農村部農墾局下發的通知直接分配海拉爾農牧場管理局2456萬元、大興安嶺農場管理局1617萬元,其余2663萬元資金按照因素法進行分配。并要求自治區人民政府責成財政廳、農牧廳等部門今后嚴格按照規定分配資金。
自治區財政廳、農牧廳按照審計報告和自治區領導批示要求,對2021年11月提前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欠發達國有農場鞏固提升任務方向)6062萬元和2022年4月下達第二批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欠發達國有農場鞏固提升任務方向)414萬元進行重新分配,同時在2022年5月6日印發《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下達2022年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內財農〔2022〕516號)中進行整改。
經與自治區農牧廳農墾局溝通,在(內財農[2022]516號)文件中,呼倫貝爾農墾集團調減的601萬元,由呼農集團分配調減的資金數量,現已由呼倫貝爾農墾集團2022年第八次經理常務會議研究審議通過,決定如下:
調減海拉爾農牧場管理局三河農牧場銜接資金300萬元。
調減大興安嶺農牧場銜接資金301萬元。
特此公告
公告單位:呼倫貝爾農墾集團有限公司
監督電話:0470-8291137、32317、12317
通訊地址:呼倫貝爾市建設大廈1702
電子郵箱:xmtzglb@126.com
2020年5月23日